各位作者:
为进一步提升期刊学术影响力,优化稿酬激励机制,经学校批准,自2026年6月11日起,《新疆财经》《新疆财经大学学报》对稿酬发放政策作如下调整:
一、自然来稿不再支付稿酬
自2026年6月11日起,所有新刊发的自然来稿,不再支付稿酬。此前已刊发但尚未发放稿酬的稿件,仍按原标准执行。
二、特约稿件优稿优酬
特约稿件实行优稿优酬,根据稿件质量、篇幅及作者学术影响力向第一作者一次性付酬。
三、设立年度高被引作者奖酬
为激励高影响力学术成果产出,本刊设立“年度高被引作者奖酬”,每年评选一次,对上一年度及更早发表的论文按新增被引次数排名,排名前5位的第一作者可获得2000元/人的奖酬。
以上调整旨在使稿酬资源更倾向于高质量、高影响力的成果。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,也诚挚欢迎您继续惠赐佳作。
新疆财经大学期刊编辑部
2026年6月11日